1.西瓜谋SHA案
嘿!有人在叫他。
他站在原地没动。
高竞!那人又叫了一声。
他这才回过神来,慢慢朝屋子中央的桌子走去。
怎么,不认识我了?那人咧嘴笑起来。
他确实没法将眼前这个面黄肌瘦的男人跟他中学时代的好友赵胜联系在一起。
你变化不小。他道。
在他的印象中,赵胜虽算不上英俊潇洒,可也是个精力充沛的壮汉。想当年,赵胜还入选过区里的少年足球队,一场90分钟的比赛,跑满全场都没听他喊过累。可现在,就算让他从一楼走到二楼,都会是个辛苦的体力活。如今的赵胜不仅没了当年的体格,连牙也都几乎掉光了,小手指还缺了半截。
我曾经向我妈发誓,以后不吸了,可后来还是没忍住也许是发现高竞在看自己的小手指,赵胜解释道,接着又问,你的腿怎么了?
高竞是拄着拐杖进来的。几个月前,在侦破一起案件时(详见《宴无好宴》),他的腿中了一-,子弹虽被取了出来,但神经受了损伤,所以,至少有半年时间,他仍得靠拐杖助行。不过,他可没兴趣跟赵胜谈论自己的腿伤。他们早已经不是朋友了。
一个多月前的某天早晨,赵胜向警方自首,称自己因为多吸了两口,错手SHA死了自己的妻子和三岁的儿子。后来,警方在赵家的浴缸里发现了一大一小两具尸体,两人几乎都被砍成了肉泥。
我以为自己在切西瓜。这是赵胜自首时对警察说的话。
据说当晚7点左右,住在赵胜隔壁的邻居按响过赵胜家的门铃,因为赵胜家的电视音量太大,以至于他母亲的心脏难以承受。那天,他按了差不多三分钟门铃,始终没人来应门,他本打算报警的,却不料,他刚回到家拿起电话,隔壁就骤然安静了下来。几分钟后,他听见楼道里传来关门声,他确定这声音来自赵胜家。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另一位邻居看见赵胜回到公寓。整整一夜,没人听见任何奇怪的声响。
第二天早上10点半左右,那位最初想报警的邻居看见赵胜失魂落魄地冲出房门,手里拿着一把刀。那把长约40厘米的砍刀用报纸包着,可他仍能隐约看见刀刃上的暗红色。他本想跟赵胜聊聊前一天晚上电视音量的事,可他走到赵胜的面前时,后者不由分说地一把将他推开,冲出了楼道。
那天早上,赵胜奔进了离家最近的警局。
我睡醒后,发现他们在浴缸里。他将那把沾满血污的砍刀放在了警察的办公桌上。
法医很快就确认刀上的血迹确属两位被害人。于是,这起骇人听闻却又荒谬至极的凶SHA案不出一天就尘埃落定。
高竞是在两周前接到D区分局的通知的。说实在的,当他从D区分局凶SHA科科长董坤的嘴里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大致情况时,他的确是震惊万分,他万万没想到昔日的老同学,竟然会堕落到如此地步。不过,更令他意外的是,董坤来找他的原因,居然是赵胜想见他。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就算他的确有些好奇,想看看这浑蛋现在的熊样,可一想到他将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中学时代的垃圾同学,而是一个因为吸毒过量,丧心病狂SHA害妻儿的Sr犯,他就失去了兴趣。因吸毒而犯罪的人,他见得多了,他不觉得赵胜会有什么特别。在他看来,他们不过是一摊发臭的烂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离他们远点。再说,他们已经有近十年没见过面了,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他觉得折腾两个小时去趟看守所,纯粹是浪费时间。
大概是因为他拒绝得很干脆,董坤后来也没勉强他。他本来以为这事过去了。可两天前,董坤再次打通了他的电话。这一次,董坤告诉他,赵胜几度企图自SHA。
他说除非你去见他,否则他就死给我们看。这个星期他撞过两次墙。
撞墙!高竞心想,以为我会在乎吗?
高竞,你有时间的话,还是来一趟吧。董坤几乎是在恳求他。
可我真的没时间啊,董哥。你也知道我的腿伤还没完全好,现在没办法开车
那我派车来接你。
董坤是铁了心要促成这事。
董哥,其实铁证如山的话,走程序不就完了?管那么多干吗高竞尽量掩饰口气中的不耐烦,毕竟比他大二十多岁的董坤是他的前辈。
高竞,董坤沉吟了片刻,说道,那天我们赶到现场时,两位被害人就躺在浴缸里。浴室的地板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和零星的碎肉,我们把那孩子移出浴缸的时候,他的手掉在了地上是我把它捡起来的那孩子不过3岁。我孙女跟他同岁。
高竞不明白董坤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但他已经预感到自己可能会让步。
董坤又沉默了两秒钟,接着道:高竞,我觉得像赵胜这样的罪犯,自SHA太便宜他了。我认为应该让他接受审判,这是我们当警察的职责。对被害人的家属来说,这也是个交代。你说呢?
对
所以,只要是审判前,他有什么合法的愿望,我们就得尽量满足他。我希望他能活着接受审判。我可不想让他死得太轻松!你说呢?董坤问他。
高竞在赵胜对面坐了下来。
听说你想见我。他道。
没错。
什么事?
还不是为了那件事吗?赵胜笑嘻嘻地看着他,我知道你还在为那事生气。我承认那时候我是个浑蛋,我
别说废话!有什么就快说!高竞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那支笔在我妈的房间里。赵胜道。
高竞心头一震,但他没开口。
赵胜接着道: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妈藏东西的怪癖
他瞪大浑浊的眼睛盯着高竞,想确认这位老同学是否如他所想,记得他所说的话。可高竞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对待审问对象,他一向不会有太多的表情。赵胜看了他几秒钟后,终于沮丧地垂下了头。
好吧,随便吧,反正那支笔就在我妈的房间,如果你仔细找的话,应该能找到。弄堂口小卖部的老王那里有我家的钥匙,是我给他的,我常常忘记带钥匙。你得快去!要不然就让赵欣拿走了!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变得急促起来。
那支笔不是在温玲那里吗?事情来得太突然,高竞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
赵胜阴险地笑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哪能送给温玲?
赵胜所说的那支笔是高竞的曾祖父用过的一支老式金笔。当年高竞的父亲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高竞。父亲去世后,高竞常常把它带在身边。有一次,赵胜看见了它,当他得知笔的来历后,便提议拿给他舅舅鉴定一下,因为他舅舅是个开古董店的。高竞对笔的价值也颇为好奇,便爽快地答应了。赵胜告诉他,当天晚上他舅舅会去他家吃饭,他可以把笔拿给舅舅看。高竞本想跟着一起去的,但因为赵胜的母亲吝啬得出了名,他怕自己在吃饭时间出现在赵家会遭白眼,所以他就答应让赵胜独自将那支金笔带回了家。
当时两人说好,赵胜第二天一早就物归原主的,可那天早上,赵胜却没有出现在约定地点。后来连着几天,高竞去赵胜家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有一次赵胜的母亲还出来挡驾,说赵胜不在本地。那时候,他们都已经高中毕业,上了不同的学校,大家平时各忙各的,本来就联系不多,所以,直到一年后,高竞才最终在赵胜常去的一家羽毛球馆将他逮住。可赵胜却说,他已将金笔送给了女友温玲,而温玲已经出国留学,并且两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联系,言下之意就是他没办法再拿回那支金笔了。
其实高竞一直怀疑赵胜当年是在说谎,那支笔可能从未离开过赵家。现在看来,事实正是如此。他还记得有一次,他把赵胜逼到家门口,赵胜的母亲心急火燎地挡在儿子面前,一边叫嚷着,那支笔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边拿了十元钱硬塞在他的口袋里。同时她还威胁他,要是他敢再来赵家要笔,她就到他就读的警校去找校长。那时,高竞正面临毕业分配,对于无权无势又无父母庇荫的他来说,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后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这女人的胡闹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再说,他既没任何证据证明那支笔价值不菲,又没证据证明它是被赵胜侵占了,他知道警察也不会有这闲工夫来管这种小事,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退让。
那支笔是高竞的父亲留给他的唯一纪念品,高竞永远都无法原谅赵胜的行为。两人也因为这事从此彻底断了往来。
这么说,它一直在你家?高竞问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赵胜打到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