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记得上高中时,班里的女生偷着谈恋爱,开心的时候上课都傻笑,失恋的时候都会去学校东头的理发店剪短发。那时候的爱情,似乎跟头发的长短息息相关,喜欢你,就长发及腰,讨厌你,就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
这大概是约定俗成,剪断了头发就可以忘记你不想记得的、不开心的事。可惜,我后知后觉。那是一个盛夏的中午,我剪了一个平头。午休结束的铃声响起,有个同学经过教学楼过道的时候,指指我的头,偷偷问我:失恋了?
我说:天热。
她笑着说:顽皮。快说说,你跟谁啊?
我说:天热。
她依然笑着说:调皮,快说说,你喜欢谁?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喜欢你。
她突然一下子愣了,瞬间脸红了,那一抹红,往后我想起的时候,是一片火烧云的晚霞。她站在学校的大门口,问我:晚上,要不要一起喝酒?那是高考结束的当天下午,我说:你裙子,真漂亮。
我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说:你不会以为我真的喜欢你吧?
她低着头,嘀咕了一句:嗯,我知道。然后捂着脸,害羞地跑了。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我自言自语说:我真的喜欢你。
她是隔壁班的姑娘,叫丁薇。我们都是艺术生,所以在音乐室里,我俩还是同桌,早上有练声和形体课,我常常去得晚,后来,我的桌子上开始多了豆浆和油条。
我猜,你也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对,注意措辞,是喜欢。你喜欢他(她)的一切,聊得来放得开,你跟他(她)在一起无比轻松,他(她)讲的笑话你能笑几天,他(她)皱个眉你都担心好久,你最喜欢的课间操是转体运动,你看着他(她)的背影,好暖。
2。。。
你跟多少个人说过我喜欢你?
对,你以为的,爱情的那种喜欢。你有没有,安静地想过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你轻易出口的我喜欢你,你说得心潮澎湃,别人听得可能是一生一世,你没想好往后的人生怎么过,有没有他(她),千万别开这种玩笑。喜欢这种事,很容易当真的。
丁薇不甘心,后来问我: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我说:不咋样。
她问:会不会还是深爱着对方,像开始时一样?
我说:不会啊。
她说:我不信。如果我们当初坚持的话,我们就会很幸福。
我说:那是如果啊!你想,你满怀期待坐在餐桌前,一碗鲜虾云吞面上桌,在闻到第一缕香气跟第一口之间,那是最美好的,因为往后,不过就是把一碗面吃完。
她问:为什么?
我说:有一天你会明白的,爱是一种能力,而喜欢是一种情绪。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喜欢拿情绪说一辈子对你好,而往后我们会闭上嘴,用能力去告诉对方我能养你一辈子,你别怪青春荒唐,那都是我们长大的地方。
有一句话,我跟丁薇说过三次。第一次,我俩都有了初恋,不过不是对方,我喜欢上文科班的一个姑娘,她喜欢上理科班的一个少年。在学校食堂,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地对我说:我谈恋爱了!我愣了愣,说:你要幸福啊!
第二次,我陪她在学校东头的理发店理发。我问她:你确定了吗?她抹了抹眼泪说:我要坚强,我要忘了他。她短发的样子挺酷的,从理发店出来,我对她说:你要幸福啊!
第三次,她打电话告诉我:我要结婚了。她总是快我一拍,几年前,她在我之前谈恋爱,几年后,她在我之前结婚。我说:我要给你当伴郎啊!她说:红包来就行了,我不想见你,我怕我哭成傻子。我说:你要幸福啊!她说:嗯,我终于要幸福了。
后来,我终于觉得有一句话比我喜欢你更好听,那句话叫你要幸福啊!你那么懂她要的,就像懂一个番茄甜椒酱烤鸡翅,孜然烤土豆,麻辣风味烤鱼排,你爱极了那味道,你知道几分火候,她想上天,你就愿意给她买钻天猴。
3。。。
10年前,丁薇跟我说过一些傻话:如果10年后,我未娶,她未嫁,我们就在一起。那时候,我们俩一起失恋,在学校门口吃云南米线,我问她:要不要加辣?
她说:加。
最后,米线辣得没法下口,吃一口哭一口,眼泪哗啦啦的。丁薇问:你说,这辣椒怎么那么辣啊?
我说:大概这世界上伤心的人太多,都不好意思哭吧!
丁薇问:你说,是不是一开始就是错啊?艺术生和理科生,怎么可能谈恋爱呢?跨越物种啊!
我说:青春没有对错,只有两种结果,给喜欢的人,剁碎了喂狗。
丁薇说:那我是不是一个奇葩啊?我把青春剁碎了给喜欢的人,他去喂了狗。你当时看我像一只飞蛾去扑火,你为什么不拽住我的翅膀啊?
我说:你发疯的样子,像是看见了爱情。
那天我只字未提我失恋的事,我安慰了她一下午,我们沿着街边的铺子,吃了糖炒栗子、糖葫芦和棉花糖,她开心得像是孩子,似乎忘记她刚刚丢了心爱的玩具。我才知道,失恋,并不是一件坏事。你觉得那是一束热烈的光突然消失,你躲在黑暗里,把一瓶一瓶的酒喝到肚子里,然后从眼睛里流干,那多傻啊!
每一场爱,都有它存在的使命,每一个你喜欢过的人,都会教给你可以在残酷的世界活下来的技能,所以,失恋,你会变成更强大的一个人,这就是失恋的使命。
4。。。
我们最后都没有跟初恋在一起,那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最后一次见丁薇是在火车站。她是短发,我指了指她的头发,说了一句:挺好看,这发型适合你。
她笑着说:天热。
我跟着笑了笑说:你还是那么顽皮,骗谁呢。
她笑着说:天热。
我说:嗯,天气预报说,傍晚有一场大雨。
丁薇问:你后悔直到分开了你都没有跟她说句我喜欢过你吗?
我笑着说:不后悔啊,再过几年,她成家我亦成家,那多美好。我要攒饱劲儿,将来有一天站在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大声跟她说,我喜欢你。
丁薇说:你要幸福啊!
我觉得《初恋》这词好美,像是山谷等来一场刮过四季的风,烤馍等来红烧肉青椒葱花剁碎,我站在地铁和人海等来你向我挥手。我们沿街走啊走啊,那铺子有糖炒栗子,山楂成串,你眨着眼睛说,我要吃棉花糖。那是唯一一次巧合,她在青岛转车,后来坐上火车,走了。大概青春里,有好多这样的人,走了,就再也没有见过。我想对着她的背影说一句我喜欢过你,但是发现这句话,好徒劳,好无力。
有句话,一直没舍得说,就放在心里,走了那么多年,它逢雨发芽,遇风开花,它连接白昼与夜深,它铺开是夏天的麦田,我喜欢你藏在尽头,它收起是一碗阳春面,面底藏着荷包蛋。如果青春拼成十四行情诗,那么把我喜欢你当作最后一行吧,我希望你亲手画个圆圈当句号。
真好,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因为她,你成了更好的人,那便是初恋最好的意义。再逢见,她说,我要跟你喝酒,你请客!你说,好啊!多年后,我很喜欢一句话,也想说给你听:我愿望一个黄昏,携着烧酒半斤、甜辣鸭头鸭脖、打包烤串,来推你家的柴门,我笑着跟你说,你看,你们家的双喜字贴得有点歪哦。
对,那是最好的青春,这姑娘我喜欢过,她教会我,对一个人,有两种爱:要么一声我喜欢你,要么一生我喜欢你,想好了再说,一点儿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