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落下只小虫,伸腿弹脚地向窗外爬。我伸手将欲碾它时,忽然心有所动,便多看了它一眼。是只黑乎乎半粒米大,我叫不上名来的小家伙。两根短短的触须小心地试探下我的手指,旋即掉头,似乎感受到了威胁,更快地爬开去。我收回了手指,看着它蹒跚地消失在窗台外。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洗脸时,我放走过在水池下水口挣扎的蛾子。择菜时,我没有掐死叶片上的青虫。野游时,我弹开而不是碾死爬上脚背的蚂蚁。SHA鱼时,我将它先打昏以减少它的痛苦。虽不总是如此,但我确实经常放过或善待些幼小的生命。而这在从前尤其是年少时是难得的事。孩提时,我有一种很残酷的虐SHA幼小生物的怪僻。用开水浇正在搬家的蚂蚁身上,用手掐、用脚踩死各种小虫,用剪子剪冬青树间的黄蜂,用小刀挖出土里的蚯蚓,将它一刀两断甚至几段以取乐。我还爱用手掐小树的嫩头,用细竹梢快刀斩乱麻般将藤本木本植物的嫩头纷纷抽落。这类可怕的恶习(包括毁坏玩具,欺凌弱小同伴等等),实际上是相当多孩子尤其是男孩的共同特点。过去我从不在意,现在想来,这恐怕是人性中某种凶残、嗜SHA劣根性的遗传,也可能是男性逞强好斗心理的变态反应或孩子心理宣泄的需要。将嫩芽唰唰抽落时,我确常朦胧地感到在千军万马中挥刀斩落敌首似的快感。无论如何,现代人不会将孩子的怪僻视为十恶不赦,却也不妨研究一下此种心态的成因及是否有矫正的必要。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
我所感兴趣的是,从何时起,因为什么,我开始弃恶从善了呢?可以肯定的是,我不曾信佛,而且至今对佛门弟子概不SHA生甚至以身伺蚊的善行难以理解。对害虫如蚊子苍蝇我仍然嫉恶如仇,必欲彻底全歼而后快。因为我们毕竟是人,我们为人处世不得不从人道而非虫道出发,虫不害我我不害虫,虫若害我我必害虫。虽然我明白,害虫益虫之分原不过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的人为分别,从生物学角度出发,蚊子吸人血并无错处,与人类食肉一样不过是生存的需要而已。我现在的不SHA无害于我之生或曰不再无端残SHA生命(哪怕它微若芥末),似乎并非理性认识和教化的使然,而更多的是本能的自然而然地发自深心的结果,是别一种潜伏在灵魂深处的天性的复苏。而年龄或者是生活岁月的浸润,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是的,一个中年人对生存、生命的体悟,是一个孩子或者青年人所不可比拟的。某种经验和情感、心理的变化发展与丰富,是如大树年轮的繁密一样不可能超越阶段,同时也是不可抗拒的。人到中年,饱经沧桑。对世态炎凉、生活哲理和生存艰难之体会,都足以使人对生命和生活的本质,对和平、安宁及生存着的一切生命产生程度不同的再认知。虽然SHA不SHA虫子并不是这种情形的必然或主要标志,但如我这样对虫子作为一种生命产生前所未有的敏感与爱屋及乌式的珍惜,就不是一种奇怪或难以理解的情感了。
所以,如果说一个中年人会有什么人生新收获的话(就一般人来说),更嫉恶更向善,更懂得珍视善待,以宽容甚至百倍爱怜的眼光重新审视自身的乃至一切的生命,谅解是其中最可宝贵的内容之一。也许,它导致的变化是细微的甚至未必为人自知,也不定会有多大功利价值,却无疑是人类乃至一切生命的一个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