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是“家家户户都知道”的意思。而原来却叫作“户告人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汉朝人编的一部《烈女传》里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名叫梁姑的女子,一天,她的房屋不慎失火。她哥哥的一个小孩和她自己的两个小孩,都会在屋里。她冒火冲进屋去,本来想先抢救她哥哥的小孩,可是抢出一看,却是自己的一个孩子。
这时,火势已猛,没法再出来了。她急得双脚直跳,捶-大哭道:“这怎么得了呀!我不是要背上自私的恶名了吗?我姓梁的岂能‘户告人晓’,让人骂呢?我另有什么脸面见人啊!……”说着,不顾一切,投身火海,最终被火烧死了。
这里的“户告人晓”是“家家相互传告,人人都知道”的意思。之后又有人写作“家至户晓”是“家家都传到,户户都知道”的意思。逐渐地,就变成明天的“众所周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