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吟诗和作文章都很出色的人,名叫刘禹锡,他中了进士后,便在京做监察御史;因为他的名放荡不羁的性格,在京中受人排挤,被贬做苏州刺史。就在苏州刺史的任内,当地有一个曾任过司空官职的人名叫李绅,因仰慕刘禹锡的闻名,邀请他饮酒,并请了几个歌妓来在席上作陪。在饮酒间,刘禹锡一时诗兴大发,便做了这样的一首诗:高髻云鬓新样,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司空见惯这句成语,就是从刘禹锡这首诗中得来的。这首诗中所用的司空两个字,是唐代一种官职的名称,相等于清代的尚书。从刘禹锡的诗来看,整句成语的意思,就是指李司空对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惯,不觉得奇怪了。这是一句很常用的成语,但有很多人仍会把它错用,因为寻常的事情,如果是发生的很自然,便不可以引用这句成语。如早晨的时候,太阳从东方出来,到黄昏的时候,太阳便在西方没落,这样便不能说司空见惯。有些事情发生的很偶然,而又常常会听到的,此外在大都市街道上夹往的车辆,平常都是很安全地来往看,但很多时候,常会发生意外,不是辗伤了人,便是碰伤了车,这样的事情,我们看多了,则用司空见惯四字便恰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