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阳台上,无意中看到,对面楼上的张老三光着膀子,坐在小木凳上喝酒。张老三是个老板,平时见到他衣衫严谨,想不到在家喝酒时,流露出一个人的身形的潦草。
B面生活,是一个人不事雕琢的自然状态,离烟火味更近。
我的另一个朋友,是个文化人,晚上喜欢坐在护城河边钓鱼。此时,天光云影,护城河里波光粼粼,星星点灯,他裸脚踩在草地上,满眼是鱼。
名人的B面生活很有趣,闲读胡适《丁在君这个人》,是说中-国近代地质学之父丁文江的。在胡适的眼里,丁文江是一个很有味道的人,平常在外面西装革履,在家里却打赤脚。早年的丁文江有脚痒病,医生说赤脚最有效,他就终身只穿多孔的皮鞋,常在家赤脚。在熟悉的朋友家中,他也脱袜子,光着脚谈天说地,自称赤脚大仙。
像嗑瓜子似的嗑开那些公众场合的行头包装,一个人随性而为的散淡生活表露眼前,或立,或坐,或仰,或卧,活得像一株植物,藤蔓枝叶,旁逸斜出,活得恣肆。
活得像一株植物,人可以像南瓜那样,找一处棚顶,呼呼大睡;也可以像一根攀爬的丝瓜,吊在半空中以自己乐意的姿势存在。
欧阳修在《醉翁亭记》里说,他常与朋友坐在山间喝酒,动不动就酩酊大醉。开心时,他看到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心情不错,感觉也不错。酒醉,是一个人的癫狂抒情。
吃相,也会暴露人的B面。
据说,林语堂在家里啃猪蹄时,会兴奋得像一个调皮的孩子。猪蹄的胶原蛋白,黏性太好了,可以暂时封住一个人的嘴,他不讲客套话、应酬话,什么也不需要说,借此把嘴唇黏住,还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厦门人吃东西,喜欢加醋、撒胡椒,林语堂就把胡椒撒进鼻孔,让自己打喷嚏。
如果你看到某个人,一边剥花生米,一边喝酒,那才叫真的会喝酒。喝酒的人当中,好多是伪喝酒,抵挡不住一桌菜的丰盛诱惑,真正品得酒的人,用一把花生米就够了。有一次,我到一个朋友家里,朋友平日里文质彬彬,是个注重细节的人。看到他书房里杯椅凌乱,地板上有一层细碎的花生壳,朋友不好意思,这是他昨晚一个人喝酒留下的。
有个汽车广告做得好,城市是生活的A面,承载着我们的理想和责任,户外则是我们放松身心、感受和发现美的B面。我们要学习的,是如何切换我们的AB面。
B面,是生活的一部分,却常常被隐藏或遮蔽。性情中人,他的这部分光阴是轻松的,洗却油彩,嬉晒癫狂,只为享受那一半属于自己的私人订制。
我们要成为自由而快乐的人,不要去计较得与失、名与利、贵与贱,而要释放自己的B面,快乐度日,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