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夏天,暑假,那年正上初二。
我对吃、穿、用都不大注重,唯好看书。遇到喜欢的书,不仅想租来看,也想买下来。
这个,不仅仅是想想而已,还付诸于实际行动了。于是,小学五年级、初一和初二上半年两年多时光,已经拥有了近200多本书。
我和弟弟一起合作,动用家里家具店工房的工具和废脚料们,钉了一个书架,三层加上顶部共计四格。书架放到我的屋子里,把书们摆上去,满满当当,像模像样。
我也很以自己的书架,引以为傲。而且,这确实在所有镇子村子里的朋友们当中,是独一份的。
要好的朋友杨来家找我玩,自然对我的书架大加赞赏。
高兴之余,他说想借走一本海明威的《战地钟声》。
那本书我早就看完了,还随手留了签名。虽然不舍,但不借,总觉得不好意思。思考再三,还是拿给了他。
有一天放学回来,我感觉书架上少了几本书,一盘点,果然,几本贾平凹和本省作家张行健老师的书,被人拿走了。
一问母亲,说是被大舅二舅取去看了,他们也很赞赏我的书架,并佩服我,这才几年,就读了买了这么多书。
我听了,心情早就由之前的兴高采烈变成垂头丧气了。
我这个书架,是为了让自己的书,有个条理,找起来,读起来方便。而不是为了外借的啊。
我很火大,如果这样下去,书岂不被小伙伴和亲戚们借完了。这怎么能成,这些书,都是我的最心爱之物,每本,都看了两遍及以上,觉得实在好,才买下来的。
借的人,如果真爱书,为什么不自己租或买来看呢。十几块钱一本的东西,还是能够支撑的吧。
我怒气之下,就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字条幅,挂在了书架上边显眼处。
内容如下:书概不外借,请不要开口,也不要碰。
后来,又在下边补了一行小字:站着看和欣赏就行,要读自己去租去买。
姥姥、父亲、母亲和弟弟都觉得我这个很搞笑,我自己觉得非常正常。
这个条,一贴就是11年,直到我2010年结婚。
结婚之前,弟弟和我一块儿搬家,把我的所有东西,从这小屋,搬到宽敞的新房里。
不禁感叹,当年小小200本书的书架,现在已经变成了三个五层的大书架,并且,每个书架,都已经书满为“患”。新买的书桌下边,也被我塞满了书。
大舅看到这些,非常震惊,认为我这个20多平的屋子里,最值钱的就是三个书架和上边的书了。
我笑了。
而在这之前,大舅借的2本书,小舅借的3本书(这是母亲告诉我的数量,实际数量,无从知晓),如期归还了我。而朋友杨借的那本,先是说又转给他姐看了,再后来,不了了之。没有音讯。再有朋友飞借的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来的时候,不仅后封掉了,还缺了十几页,并且没有找回来。我很是遗憾,这两本书上,有我的印记、思想和感觉。就算再买一本同样的,也没有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朋友浩来参加我的婚礼,看到满屋的好书。突然问我,“啸,能不能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你家取你几本书看,我保证按时还来。”
这个问题,我很是为难,但想起大舅、小舅和朋友杨、飞的借书事件,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说,“浩,这个要求没办法答应你。你想借的,也正是我的最心爱之物。如果我不好书,也没有这一屋子书了。”
他一怔,我继续说道,“如果一本书不好,我肯定即不会读,更不会把它买来。买来的,都是读了两遍及以上的,我确实不太想借给别人,也不想跟别人分享了。如果你真爱书,或租或借,总能轻松解决的。”
浩笑了,重复了一句我的话,“你想借的,也正是别人最心爱了。这句话不错。”
后来,我并没有借书给浩,也没有借给过任何人,包括亲戚们。
如今,又五年过去了。
我还是想说,“书非借而不能读也”确实是一句大瞎话。你想借的,也正是别人最心爱的。爱好方面,还是免开尊口为好,免得大家尴尬。
你们说,是不?
(作者:董江波,网络作家、半壁江中文网创始人、天涯社区著名版主、专栏作家,已出版长篇小说《孤男寡女》《守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爱》,诗集《春花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