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一片世外桃源般的美景中。
那时他和几个朋友穿越一片山区,试图从一个小镇到另一个小镇。他们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买几千块钱的装备,坐几千块钱的飞机,来到这个偏远的山区,却舍弃只需要20块钱的大巴,背着巨大的包,准备徒步到一个小村庄去看风景。他们十几个人在溪流野花中鱼贯而行,有的队员在山青水秀中不时地爆发出惊叹,有的队员背着完全没有必要的沉重背包挑战自己的体能极限。
突然他脚下一滑,整个身子往右倾斜。右边是一条小溪,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扑倒在水中。队员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拖到岸上,德国原产的背包和美--国原产的冲锋衣显示了与之价格相称的防水性能,英国原产的登山鞋也称职地保护了他的脚。但,右腿的膝关节竟然莫名其妙地受伤了,一阵阵隐隐作痛,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变得又红又肿。
他们的穿越计划还需要一天的时间,而公路在3个小时路程外的地方。
这时,她出现了,蓝布白花的头巾,淡粉色的粗布衣服,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像一朵素雅的山花,开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2
那次,他以养伤的名义,在她家里住了整整一个礼拜。
那是绿树间的一栋房子,院子里立着一棵大树,门口卧着一条看起来很乖的大狗,树下有一张大桌子,桌面是一片未经雕琢的巨大石头,上面有天然的花纹,不绚丽却很大气。
那天她说她的父亲下午会回家,能用摩托车送他去赶公路上的最后一班大巴。他谢绝了几个朋友要陪伴他的好意,决定在此单独等女孩的父亲回来。
后来他改变了主意,他在那里过完了他的整个假期。他整个白天都坐在院子里,面向峡谷坐着,可以看见峡谷里的一条河,飞过的大鸟,云彩投在对面山上变幻的影子。
她的母亲是个和蔼的妇人,会做很香的熏肉,会把瓜果制成脆脆的零食;她的父亲每天傍晚才回来,他和她父亲彼此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却经常在一起喝点酒,用手势聊天,她偶尔会来当他们的翻译;他和她年幼的小弟下棋,那是一个喜欢思考的孩子,两个人像仙风道骨的老者一样在山风中沉思;她从很远的地方找来奇怪的野草,捣碎了,敷在他的膝盖上,他把云南白藏在背包的最里面,生怕她看见。
7天后,他要离开了。说再见的时候,他坦言告诉她他爱她。他抓住了她的手,她挣脱了,低着头,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
他是真的爱上了她,但他完全没有想到她会千里迢迢来到这座城市。
3
他安排她住在离他的寓所不远的一家宾馆,告诉她怎么使用房间里的东西。她安静地听,很认真。
他要走的时候,她说:“你明天带我去买衣服吧,我不想自己和这座城市不一样。”
他明白,她是個简单的女孩,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结果。
第二天他带她去了以前常常带女友们去的那条街。一夜之间,她脸上的欣喜和新鲜消失殆尽。她好像在完成任务似的,认真得有点严肃。
她用丝质的内衣衬起了圆润的凹凸,合体的长裤和衬衣显出修长的身材,质感的外套烘托出从容的气质。当她最后从一个--的理发师手中经过后,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都市丽人。是有味道的丽人,因为脸上有纯真的表情。
接着他和她参加了朋友的一个party,在最炫的酒吧。
4
他满脸炫耀的表情,带着她来到一堆都市的俊男靓女中,她明亮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是一道锐利的光芒,她拘谨的笑容在或淡漠或疯狂的男女中有着鲜亮的SHA伤力。
Party里有他的朋友陈,陈曾和他一起参加了那次野外穿越。陈竟然一眼就认出了她。陈把他拖到了一旁,骂他无耻。他本应作出的反应是:得意地一笑,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谁也管不着,再用诡秘的玩笑隐射她的美妙绝伦。
可他这次的反应竟然是语无伦次的解释,他重复地向陈发誓他和她的纯洁。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穿过人缝找到了她,她正在不知所措地应付着面前拥挤的人和酒,还有吵闹的音乐和变幻的灯光。
他和她在party的一角坐了整整一个晚上,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她告诉他她喜欢这里。
他心中慢慢涌出一团悲哀,他眼看着她要变成千篇一律的丽人中的一个。
在回宾馆的路上,他问她想不想在这座城市找一份工作?
她点点头。
5
他把她介绍到一个朋友的广告公司工作,在他的寓所旁租了一套公寓给她住。她迅速地适应了工作,每天穿着高跟鞋去挤公交车,从不抱怨漫长的坐车时间,堵车的时候安静地玩手机上的贪食蛇游戏。
不久她便能独自去逛街买漂亮的衣服、上美容院,也能在party上优雅地端着酒讨论小资的话题,还能记得住西餐宴会上的繁文缛节。
日子渐渐平淡,她那曾经让他惊叹的纯真也像是沉入了水底的石头,激起的涟漪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总在同事或朋友面前这样介绍她:“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只不过开始的骄傲已经慢慢退去,像是机械性地重复梦中的咒语。
大概是一个月之后,他看着她娴熟地用刀叉将小块的牛肉送进涂着淡粉色口红的小嘴里,他叹了口气。她突然停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后,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他立刻愣住了,说了一句世界上最混蛋的话:我好像没向你求过婚吧。话说出口想后悔也来不及了,他看见她的眼睛慢慢地变得湿润,紧接着大滴的泪水滚落了下来。银质的刀叉互相撞击着跌落在白色的餐盘上,一只装满纯净水的透明玻璃杯被打翻了,水溅到她的衣服上。
任凭水在粉红色的桌布上蔓延,又一滴滴掉到地上,他们都没有动;沉默中只有她压抑的啜泣和他欲言又止的叹息。相持了很久,她终于站起来,走了。他独自坐了一会儿,埋了单,开车独自回自己的寓所。
一路上有说不出来的伤心。
6
一连几天没有她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找她。他已经帮她在这座繁华的城市立足,对于从那么一个边远山区出来的她来说,应该知足了。几天后,他收到了她的一封信。
“其实,我畏惧和讨厌这座城市,一切都是因为你,才去逼自己适应关于这座城市的一切:束缚的华装,难吃的西餐,吵闹的酒吧,不自由的工作。我以为这样就能和你在一起。”
她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爱他。当她认为他不会要她,就选择了离开。
人和人的外表可以相同,但心是不一样的。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已经晚了。
7
GPS上的小箭头渐渐贴近那个小圆圈,他给那个小圆圈取的名字是“pretty”。
他再一次看见了绿树间的那个古旧朴实的屋顶,卧在门口的那条大狗必然还认得他,树阴下石头桌子的花纹必然还在。
他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