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确是复杂的,或说兼有点神秘,比如说,你想什么,以为必不成,也许一梦醒来,成了。成靠机缘,以下说另一次的机缘。我长兄念京兆师范,有个同班同学名于忠,字伯贞,京北清河镇人,曾任清河镇立小学校长,在东郊六里屯有砖窑厂,常住北京。我念通县师范时期,我长兄曾在那个小学教书,我去过,记得不只一次。于体格是矮壮型,人爽快,好交,总是说说笑笑,我呼之为于大哥。我考入北大以后,住在沙滩略南大丰公寓,他也来过。大概就是考取后的八月暑假末尾,有一天,于大哥来了,说他表妹李绍强住西城大乘巷,在温泉女中上高中,有个同学名杨成业,反对包办婚姻,也离开住在西城的家,决定不再上学,谋自立,不知道香河县立小学(我长兄是校长)是否需要人,希望我帮忙介绍,并说如果可以,他想先带她来见见面。其时我正幻想维新,对于年轻的女性,而且胆敢抗婚的,当然很感兴趣,就表示愿意见面。过一两天,是上午,于大哥带着她来了。她十七岁,中等身材,不胖而偏于丰满,眼睛明亮有神。言谈举止都清爽,有理想,不世俗,像是也富于感情。她原籍湖南湘阴,北京生人。父亲杨震华,据说中过举人,民国二年北京大学商科银行学门毕业,曾创办新华大学。母亲姓丁,湖南平江人,世家小-。姐;在北京,她还有个哥哥,两个妹妹。除了亲属以外,我没有同年轻女性有过交往,觉得她很好,如此年轻而有大志,在女性中是少有的。正如一切男性一样,对某女性印象好,就想亲近,并有所想就实行。那一天,我们谈到近中午,就请她和于大哥到东安市场东来顺去吃午饭。其后是我写信问香河是否缺人,说如果缺,于大哥推荐一位,如何如何,我以为很好,可以去。回信说缺人,欢迎前往。这其间,我们又见了几次面,上车之后,送她都有惜别之意,约定以后常写信。且夫惜别,情也,情会发展,具体到事是信多,收到看完说复;复,写,三页五页,情意还是不能罄尽。总之,形势是恨不得立即化百里外为咫尺,并且不再分离。记得是1932年的春天,她回来,就住在我那里。
此后,我们的生活由交织的两种因素支配着。一种是穷困,因为我还在上学,就只好仍是她到外面去工作;另一种是希望长相聚,因而只要可能,就在沙滩一带租一两间民房,用小煤火炉做饭,过穷苦日子。这样的日子,有接近理想的一面,是都努力读书,单说她,是读了不少新文学作品并想写作。又为了表示心清志大,把有世俗气的学名成业扔掉,先改为君茉,嫌有脂粉气,又改为君默,以期宁静以致远。也有远离理想的一面,是我们的性格都偏于躁,因而有时为一点点琐事而争吵,闹得都不愉快。就这样挨到1935年暑后,我毕业后到天津南开中学去混饭吃,她先是在北京,后又到香河去教小学。何以我有了收入,她又出去工作?师丹善忘,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是1936年早春,她在香河,我在天津,收到也在香河教小学的刘君一封信,说杨与在那里暂住的马君来往过于亲密,如果我还想保全这个小家庭,最好是把杨接到天津去。其时我的心中情多理少,就听了刘君的劝告,先是写信,然后亲自去,记得到京津公路的安平站,把她接到天津。在南开中学附近租了两间西房,又过起共朝夕的日子。但我们都觉得已经有了隔阂。心都不安,而情况不一样。我体会,她先是在新旧间徘徊,很苦,继而新的重量增加,更苦。我当然也不好过。但都不谈这件事,表面还平静。学期终了,我解聘,一同回到北京,投奔她哥哥在西城的住处。不记得是因为有预感还是另有所图,我在母校新四斋借得一个床位。可能不久,我反复衡量当时的情况,头脑中忽然理智占了上风,确认为了使无尽的苦有尽,应该分手,另谋生路。记得是一天下午,在她哥哥住处的西屋,我向她说了此意。她面容木然,没说什么。我辞出,到北大新四斋去住,我们就这样分离了。其后很多天,我的心很乱,因为感情常常闯进来,与理智对抗。有时像是感情力量更大,就真想去找她,幸而胆量没有随着增大,才欲行又止。这样延续到9月,有了远走的机会,理智终于当了家,为人,也为己,领悟藕断,必须丝也断,就毅然舍掉北京,到保定去了。
重述这些,我会不会有怨气?在当时,也许有一些,及至时光流过很多,心情归于平静,理智高居主位,想法就不再是那样。是什么样?借用西方某哲学家的话,是凡是已然的都是应然的。视为应然,有理由。其一,人之常情,以男本位为例,纵使所得是西施,新机缘送来另一西施,也会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何况其二,也是人之常情,男女之间,唱惊艳的时候,入目的缺点也是优点,及至挤入一室,一天面对两个十二小时,日久天长,眼就会少见优点而多缺点,也就会感到,相伴之人并不像见信不见人时那样好。其三,参照我前面所说婚姻可分等级的看法,恕我直言,我们是属于不可忍一类,因为除道德修养一个方面以外,考虑其他三个方面,都是宜于分的。应然则不怨,还有更重要的理由,是其四,如果不能走万物皆备于我的路,就要有婚事,婚事也有花期,是诚而热的互恋之时,最值得珍重,我现在回顾一生,也有这样的花期,仅仅一次,就是我们由相识到共朝夕的前两年,仅仅这两年,是难得忘却的。推想她也没有忘却,是解放战争胜利之后,她回到北京,我们又见了面。
她参加革命,没有扔掉文学,建国前写了《苇塘纪事》,署名杨沫。五十年代她出版了《青春之歌》,因而出了名。不少知道我的读者认为其中有些事是影射我;我的室中人则更进一步,说是意在丑化我,心里很不舒服。我却没有在意,因为一,影射是高位人的常有想法,我无位,就不该这样想。二,可能也见于小说教程,是为了强调某种教义,是可以改造甚至编造大小情节的。更重要的是三,要明确认识,这是小说,依我国编目的传统,入子部,与入史部的著作是不同的。
一晃大革命过去,迎来八十年代,据好心人相告,她追述昔年常提到我(这回不是小说),言及分手之事,总是明说或暗示,我负心,兼落后,所以她由幽谷迁于乔木,相告完,并想知道我有什么想法。我说,认定为负心,是人各有见,认定为落后,是人各有道,至于幽谷迁于乔木,我祝愿她能够这样,但据我所闻,也未能天衣无缝。但她有名,为了名,举事以证明迁得好,也是应该的,至少是可谅解的。有的好事者好得出了圈,一定问我为什么总是沉默。我说,理由不少。其一,这类过去的事,在心里转转无妨,翻来覆去说就没有意思。其二,我没有兴趣,也不愿意为爱听张家长、李家短的闲人供应茶余酒后的谈资。其三最重要,是人生大不易,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老了,馀年无几,幸而尚有一点点忆昔时的力量,还是以想想那十一二为是。也就是本着这样的信念,我昔年写《沙滩的住》(收入《负暄琐话》,末尾述走过大丰公寓时的心情,是:屋内是看不见了!门外的大槐树依然繁茂,不知为什么,见到它就不由得暗诵《世说新语》中桓大司马的话: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这人是可怀念的人,虽然今雨不来,旧雨是曾经来的,这就好。写到此,估计还会有好事者问:你不总是沉默吗,何以这回拉开话匣子,说了这么多?答曰:这是写存于头脑中的旧事的碎影,头脑中有,秘而不宣是不应该的。那么,旧事,远年,就一定能够如实吗?曰:可保证者只是秉良知画影图形,即主观上不以半面妆见人,如是而已。
最后写加说的一位,杨沫,她小于我将近五年,于1995年12月2日作古,反而比我先走了,也可以说是意外吧。过了二十天,即同年同月的22日下午,在八宝山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我未参加。相识的,不相识的,不少人,有闲心在这类事情上寻根索隐,希望我说说不参加的理由。我本打算沉默到底的,继而想,写回想录之类,应该以真面目见人,又,就说是小人物(指我自己)吧,关于史迹,能多真总是好的,所以决定到最后破一次例,说说。而人事,也如河道之有源有流,欲明其究竟,就不能不从源头说起。时间长,为避免繁琐,尽量简化。
站在最前的是合和分。合是常,分是变,好事者更想听的大概是变。可是变会带来伤痕,触及难免不舒适,又关于致伤的来由,前面婚事一题里已大致表过。所以这里从略。
其后是抗战时期,我们天各一方,断了音问。解放以后,她回到北京,我们见过几面。五十年代,她写了长篇小说《青春之歌》,主观,她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客观,看(书及电影)的人都以为其中丑化的余某是指我。我未在意,因为一,我一生总是认为自己缺点很多,受些咒骂正是应该;二,她当面向我解释,小说是小说,不该当作历史看。听到她的解释,我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想,如果我写小说,我不会这样做。
文化大革命中外调风正盛的时候,是北京市文联,来人调查她。依通例,是希望我说坏话,四堂会审,威吓、辱骂,让我照他们要求的说。其实这一套恶作剧我看惯了,心里报之以冷笑,嘴里仍是合情合理。最后黔驴技穷,让我写材料,我仍是说,她直爽,热情,有济世救民的理想,并且有求其实现的魄力。这材料,后来她看见了,曾给我来信,说想不到我还说她的好话,对我的公正表示钦佩。可见她是以为我会怀恨在心的,我笑了笑,心里说,原来我们并不相知。
但对人,尤其曾经朝夕与共的,有恩怨,应该多记恩,少记怨。直到九十年代初,有关我们之间的事,我都是这样对待的。所以八十年代前期,我写忆旧的小文,其中《沙滩的住》(末尾曾引《世说新语》木犹如此,人何以堪的话,以表示怀念。
七十年代末,我们唯一的女儿与我有了来往,连带我们的交往也就增多。都是她主动,因为她是名人,扯着名人,尤其女名人的裤角,以求自己的声名能够升级,我是羞于做的。她像是也没忘旧,比如送我照片,新拍的几张之中,夹一张我们未分时期的,并且说明,因为只有一张,是翻拍的。
是八十年代后期,有个我原来并不认识的人写了一篇谈她早年感情生活的文章,触及上面提到的伤痕,她怀疑是我主使,一再著文声辩,主旨是我负心,可憎,她才离开我。这些文本,都是关心我的人送来,我看了。我沉默,因为一,对于斗争我一向缺少兴趣;二,我不愿意为闲情难忍的人供应谈资;三,她仍然以为我心中有恨,所以寻找机会报复,这是把她自己看作我的对立面,移到我的眼里,她是实在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但就是这样,我还是淡然视之。她像是也没把这类扬己的文章深印于心。比如九十年代初,我的一本拙作《禅外说禅》出版,她还让女儿来要。记得我给她一本,扉页上还题了共参之一类的话。
其后过了有两年吧,又有好心人送来她的新著,曰《青蓝园》。是回想录性质,其中写了她的先后三个爱人。我大致看了看,感到很意外,是怎么也想不到,写前两个(第三个不知为不知)仍然用小说笔法。为了浮名竟至于这样,使我不能不想到品德问题。有人劝我也写几句,我仍然不改沉默的旧家风,说既无精力又无兴趣。可是心里有些凄苦,是感到有所失,失了什么?是她不再是,或早已不再是昔日的她。我也有所变,是有一次,写《惟闻钟磬音》,真成为随笔,竟溜出这样几句:如有人以我的面皮为原料,制成香粉,往脸上搽,并招摇过市,我也决不尾随其后,说那白和香都是加过工的,本色并不如是。
至此,具慧目的读者必已看出,她走了,我不会去恭送。但这里还想加细说说。是遗体告别仪式的头一天晚上,吴祖光先生来电话,问我参加不参加,我说不参加,因为没接到通知。其实内情不如此简单,且听后话。是仪式之后,我接到女儿的信,主旨是生时的恩恩怨怨,人已故去,就都谅解了吧。我复信说,人在时,我沉默,人已去,我更不会说什么。但是对女儿更应该以诚相见,所以信里也说了思想感情都距离太远的话。所谓思想距离远,主要是指她走信的路,我走疑的路,道不同,就只能不相为谋了。至于感情,不说也罢。回到本题,说告别,我的想法,参加有两种来由,或情牵,或敬重,也可兼而有之,对于她,两者都没有,而又想仍是以诚相见,所以这一死一生的最后一面,我还是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