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长于环境复杂的纽约市劳工区切尔西,并跟该市其他地区的人来往。时值嬉皮士时代,我身穿大喇叭裤,头顶阿福柔犬蓬蓬头,脸上涂满五颜六色的彩妆,为此,常招致住家附近各式人士的批评。有一天晚上,我跟邻居友人约好一起去看电影。时间到了,当我身穿扯烂的吊带裤,一件绑染衬衫,以及一头阿福柔犬蓬蓬头出现在朋友面前时,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应该换一套衣服。
为什么?我很困惑。
你扮成这个样子,我才不要跟你出门。
我怔住了:要换你换。
于是她走了。
当我跟朋友说话时,母亲正好站在一旁。这时,她走向我:你可以去换一套衣服,然后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你如果不想这么做,而且坚强到可以承受外界的嘲笑,那就坚持你的想法。不过,你必须知道,你会因此引来批评,你的情况会很糟糕,因为与众不同本来就不容易。
我受到极大震撼。因为我明白,当我探索另类存在方式时,没人有义务鼓励我,甚至支持我。当我的朋友说你得去换一套衣服时,我陷入两难抉择:倘若我今天为你换衣服,日后还得为多少人换多少次衣服?我想,母亲是看出了我的决心,她看出我在向这类同化压力说不,看出我不愿为别人改变自己。
人们总喜欢评判一个人的外形,却不重视其内在,要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就要坚强到能承受这些批评。我的母亲告诉我,拒绝改变并没有错,但她也警告我,拒绝与众一致是一条漫长的路。
我这一生始终摆脱不了与众一致的议题。当我成名后,我也总听到人们说:她在这些场合为什么不穿高跟鞋,反而要穿红黄相间的快跑运动鞋?她为什么不穿洋装?她为什么跟我们不一样?到头来,人们之所以受到我的吸引,学我的样子绑黑人细辫子头,又往往因为我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