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具投江【历史典故, 成语故事】
《晋书陶侃传》: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蒱--BO之具,投之于江,吏将则加鞭扑。日:樗蒱者,牧猪奴戏耳。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不可行也。君子当正其衣冠,慑其威仪。何有乱头养望,自谓宏达耶! 晋大将军陶侃带兵四十一年,雄毅有权威,明悟善决断。任职期间,十分注意对部下军纪作风的教导。他发现参佐人员中有因为饮酒--而读职者,便命人把他们的酒器--BO具投入江中,吏将因此而失职。则加以鞭答,以示惩傲。
后因用为整伤部下纪律作风的典故。
宋李清照《打马斌》:又何必陶长沙--BO局之投,正当师袁彦道布帽之掷也。陶侃曾为长沙太守,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