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读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的《香水》,此刻是中午,正坐在一棵银杏树下的草地上。
银杏叶正在变黄,叶尖有了烧焦般的痕迹。南方的秋叶,不像北方的那样黄得彻底,还没被霜色染透,就很不自信地凋落了。
草丛和落叶散发着秋天该有的味道,有着一份沉寂,有着时间的悠远。这是植物的清香,隐忍、干净,仿佛一个怀抱。
割草机割过的草地,气味更加浓郁芬芳,我使劲呼吸,想吸进肺腑里,永久保存。
如果气味可以保存,我会选暮春的香樟,秋天的桂花,森林、青苔的味道,雨滴、云朵、月亮的味道,粮食、蔬菜、水果的味道,爱情的味道
二
我的味道,一开始是乡村的泥土味、草堆的柴火味,那是我来到人间熏染到的第一种味道。长大一些后,有了劳动的汗味,还有来自精神和物质双重匮乏的饥饿的味道。
完全长大后,我住在城市里,城市里的味道很复杂,什么味都有。我告诫自己:一个人身上虽然不能有太多的味道,但也不能没有味道,没有味道就是没有根。
我开始四处游走,喜欢上了异乡的味道,也重新找回了我所需要的泥土和植物的味道。
三
邂逅一个人,其实是邂逅一种气味。
最好的邂逅,是遇到对味的人。
喜欢、拒绝、厌恶、迷恋或者陶醉,全在于气息相通相融的认同感。
在丑陋面前,在美面前,人可以闭上眼睛、嘴巴,捂上耳朵,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与呼吸同在。呼吸的时候,味道就渗进去了。只要活着,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决定爱恨。
张爱玲笔下,王娇蕊趁佟振保不在时,坐在他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自己却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
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她走后,他说不想打扫房间,要留住她的气息。几个字胜过千言,让她眼底滚过一股温热。
情在,气味在。
四
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爱情就是《香水》中的格雷诺耶调制的那瓶香水,使入迷醉并依赖,习惯了就再也离不开。它具有挥发性,敞开瓶口太浪费,可捂着也不合适,总之,太远、太近、太甜、太涩都不好。
然而,再神奇的香水终乃身外之物,也会用光,薛宝钗的冷香丸也非寻常所得,所以还是得调制一款适合自己的味道,淡味、浅语、素心,真好。
一个心思简静、饮食清淡、倾心于远方、穿梭于植物和书本之间的人,身上总不会有太重的浊气。帘卷西风,有暗香盈袖就是它了。暗香,有薄荷的清凉,仿佛一条隐秘的道路,抵抗人世间无味的热闹和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