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14岁的儿子约翰几乎在同一时间盯上了同一件衣服一件黑色羊绒大衣。在一家出售二手服装的商店里,这件黑色羊绒大衣就挂在衣架上,在一堆劣质的军用防水衣和其他各种寒酸的羊毛大衣当中,它像荆棘丛中的一朵玫瑰。
其他的大衣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只有这件黑色大衣鹤立鸡群般的挂在那里,厚厚的黑色羊绒非常柔软,这件双排暗纽扣的长大衣似乎从来没有被穿过。好像被压在箱底保存了很长时间,似乎还能闻到樟脑的味道。大衣的做工非常精细,领子是黑天鹅绒的,价格却便宜得让人难以置信,只要28美元。我们彼此看着对方,什么都没有说,但我能看出约翰的眼睛里似乎闪烁着惊讶与喜悦。那时,黑色的羊绒轻便大衣在小伙子中很流行,但对于我们这个有5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拥有一件这样的衣服显得太奢侈了。
约翰把胳膊伸进衣袖里,大衣的里层是光滑的缎子,他系上扣子,在镜子面前转过来转过去地打量着自己,脸上抑制不住地一直在笑。这件大衣虽然只有一个尺码,但对于约翰来说,简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合身极了,我立即为儿子买了下来。
第二天,约翰就穿着这件黑色大衣上学去了,出门前他在镜子前照了很久,非常满意地走了。放学回来,我问他:你的朋友觉得你的大衣怎么样?噢,妈妈,棒极了!他们非常喜欢。吉普森还忍不住摸了好几下。他一边说,一边把大衣脱下来,用衣架挂好,还不忘用手拉一下,以免起褶皱。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我发现约翰变了,以前他总是故意和我作对,我让他不要看电视他偏要看,我要他吃豆子他偏偏不吃,现在他自觉地关掉了电视,吃饭时也开始主动吃豆子。遇到事情时他也不再强词夺理,而是很有耐心地听我说完,再阐述自己的理由,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他变得更明事理、更有礼貌,也更体贴人了。他甚至会主动地说:妈妈,今天的晚饭很好吃。而以前他总是抱怨饭菜不合口。
约翰还很慷慨地把自己的玩具借给弟弟妹妹,并教他们怎么玩;他甚至主动承担家务。有一天,当我建议他在吃晚饭前把作业做完时,约翰居然一改往日拖拉的习惯说:妈妈,你是对的,我想我会做的。
当我对约翰的一个老师提起这件事,并说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时,她笑着说:一定是因为他的黑色大衣!另一位老师告诉他,她要给他一个好成绩,不仅仅因为他有很大的进步,还因为她喜欢他的大衣。一次,我和约翰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一位朋友,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他了。看着长高的约翰,他忍不住说:这是约翰吗?你的大衣非常棒。同时向约翰伸出了手,完全是绅士间才有的行为。
看着约翰穿着黑色大衣高兴地去上学,我忍不住想了很多。一件黑色大衣让约翰长大了,我以前常教导约翰不要凭借相貌、穿着去评价一个人。但从另一方面讲,一个人穿着优雅,在语言上、行动上又处处以绅士或淑女自居,内外和谐统一,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我想正如约翰的老师说的那样,这件具有魔力的黑色大衣带给约翰更多的自信,让他得到了更多的认可与肯定。而他得到别人的鼓励,也变得更加积极、乐观。有时候,变化就是这么简单。